招标编号:DHQ2015/E3 招标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07-27 开标时间:2015-09-1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招标采购云南澜沧江大华桥水电站550kV 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设计制造。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1 工程概况 云南大华桥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境内的澜沧江干流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推荐开发方案的第六级电站,上、下游梯级电站分别为黄登水电站和苗尾水电站。电站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571km,距大理市约251km,距兰坪县城约77km,坝址处右岸有兰坪至六库公路通过,昆明至兰坪有省级公路连通,对外交通较便利。 本工程等别为大(2)型二等工程,大坝、泄水、电站厂房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临时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为Ⅲ级。本工程2级壅水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2级非壅水建筑物(厂房建筑物)和3级建筑物的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其设计烈度均为7度。电站由挡水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左岸,采用首部式地下厂房。引水发电建筑物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主变洞、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等组成,地下式厂房为三洞式布置,分别为主厂房、主变洞及尾水调压室。引水系统采用“单管单机”布置形式,尾水系统采用“两机一室一洞”布置形式。进水口设有快速闸门和检修闸门,尾水系统由尾水调压室和二条有压尾水洞组成。 大华桥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9.26万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25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91.7亿m3。水库总库容2.62亿m3,调节库容1.99亿m3,为日调节水库。 大华桥水电站总装机容量920MW,装设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30MW。大华桥水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建成后接入云南电网,在系统中担负调峰及调频,枯水期担负峰腰荷,汛期主要担负基荷,是云南电力系统中主要电站之一。 500kV电缆从地下厂房主变洞电缆层(地面高程1422.00m)GIS电缆终端开始→下出线平洞(地面高程1421.80m)→出线竖井(高程1421.80m~高程1605.50m)→上出线平洞(地面高程1605.50m)→地面开关站首层(地面高程1604.50m)→开关站第二层GIS层(地面高程1608.70m)电缆终端结束。 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本工程按《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本)的标准,以及创国优工程的要求进行考核。 大华桥水电站首台机组计划2018年6月投产发电。 1.2 招标范围 两回(每回三根单芯电缆)550kV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现场电缆终端制作、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负责;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合同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部分的设计和制造的协调工作;对合同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服务、培训等。 1.3 资金来源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4 投标人资格 1. 设备制造厂作为投标人投标,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家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3) 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主要人员的资格 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负责人。 (5) 生产、制造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 I 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制造、加工、试验装备和生产能力,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II对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7)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合同设备供货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设计和制造过500kV额定持续电流1000A及以上的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有类似500kV电缆及附件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8) 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并提供2016~2018年投标人要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9) 本项目招标接受电力电缆或者电缆附件制造商投标,电缆和电缆附件相同配合的不同制造商,只能由一个厂家参加投标;投标方须提交电缆和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以上试验报告应与投标配置一致。国外制造商可授权其在中国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1.5 招标安排 a)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2015年07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b) 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9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1室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售后不退。若有意并符合条件者在上述时间前往购买。 c)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8室,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d)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14:00,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8室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 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文件 a) 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b)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d) 业绩材料; 上述资格文件仍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机电部 邮编:650214 电话:0871-67216748 67216773 传真:0871-67216744 联系人:杨闽梁燕韦占海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招标采购云南澜沧江大华桥水电站550kV 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设计制造。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1 工程概况 云南大华桥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境内的澜沧江干流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推荐开发方案的第六级电站,上、下游梯级电站分别为黄登水电站和苗尾水电站。电站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571km,距大理市约251km,距兰坪县城约77km,坝址处右岸有兰坪至六库公路通过,昆明至兰坪有省级公路连通,对外交通较便利。 本工程等别为大(2)型二等工程,大坝、泄水、电站厂房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临时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为Ⅲ级。本工程2级壅水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2级非壅水建筑物(厂房建筑物)和3级建筑物的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其设计烈度均为7度。电站由挡水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左岸,采用首部式地下厂房。引水发电建筑物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主变洞、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等组成,地下式厂房为三洞式布置,分别为主厂房、主变洞及尾水调压室。引水系统采用“单管单机”布置形式,尾水系统采用“两机一室一洞”布置形式。进水口设有快速闸门和检修闸门,尾水系统由尾水调压室和二条有压尾水洞组成。 大华桥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9.26万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25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91.7亿m3。水库总库容2.62亿m3,调节库容1.99亿m3,为日调节水库。 大华桥水电站总装机容量920MW,装设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30MW。大华桥水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建成后接入云南电网,在系统中担负调峰及调频,枯水期担负峰腰荷,汛期主要担负基荷,是云南电力系统中主要电站之一。 500kV电缆从地下厂房主变洞电缆层(地面高程1422.00m)GIS电缆终端开始→下出线平洞(地面高程1421.80m)→出线竖井(高程1421.80m~高程1605.50m)→上出线平洞(地面高程1605.50m)→地面开关站首层(地面高程1604.50m)→开关站第二层GIS层(地面高程1608.70m)电缆终端结束。 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本工程按《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本)的标准,以及创国优工程的要求进行考核。 大华桥水电站首台机组计划2018年6月投产发电。 1.2 招标范围 两回(每回三根单芯电缆)550kV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现场电缆终端制作、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负责;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合同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部分的设计和制造的协调工作;对合同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服务、培训等。 1.3 资金来源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4 投标人资格 1. 设备制造厂作为投标人投标,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家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3) 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主要人员的资格 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的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过类似设备上述工作的负责人。 (5) 生产、制造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 I 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制造、加工、试验装备和生产能力,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II对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7)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合同设备供货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设计和制造过500kV额定持续电流1000A及以上的交联聚乙烯(XLPE)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有类似500kV电缆及附件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8) 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并提供2016~2018年投标人要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9) 本项目招标接受电力电缆或者电缆附件制造商投标,电缆和电缆附件相同配合的不同制造商,只能由一个厂家参加投标;投标方须提交电缆和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以上试验报告应与投标配置一致。国外制造商可授权其在中国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1.5 招标安排 a)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2015年07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b) 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9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1室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售后不退。若有意并符合条件者在上述时间前往购买。 c)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8室,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d)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14:00,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408室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 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文件 a) 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b)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d) 业绩材料; 上述资格文件仍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机电部 邮编:650214 电话:0871-67216748 67216773 传真:0871-67216744 联系人:杨闽梁燕韦占海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