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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亭发改审[2013]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工程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工程电缆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以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为准。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经七南路东、环保大道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规格型号电缆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资格条件 3.4.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才能参加投标。 3.4.2、电缆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3、电缆生产厂商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招标人拟采购的电缆)。 3.4.4、电缆生产厂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3.4.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5.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10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绿巢大楼)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 联系人:万林海联系人:倪海林 电话:0515-66693808电话:15305101987 传真:传真:0515-88381212 2015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