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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5年电务段运营维修用料(信号电缆)采购 二、项目编号:XJ-JD2015-005(Q1506210520005) 三、询价物资清单:
注意:(1)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注明参考品牌,仅限于对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2)询价物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 1.交货地点:洛阳(报价时考虑车间、工区管辖范围)。(郑州、新乡电务段本月如需同品种物资,供应商应按此报价提供。) 2.交货时间:现货。2015年7月份用料,以电务段通知为准,2015年7月3日前送达。 3.交货方式: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按电务段要求多批次供货。安排生产、送货前同电务段确认数量、规格型号、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供应商应已经按郑州铁路局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了登记,且信誉良好,不在路局、部通报期。产品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部、铁路局通报期内 (3)同类物资提供同一生产厂家产品。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15年06月29日09:00至17:00之间,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税率、含税金额,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并以传真或邮寄形式送至郑州铁路局物资管理处。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于询价截至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郑州铁路局物资管理处,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对《询价物资清单》中某个包件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物资处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电务段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索风涛 。 联系电话:0371-68324728。 传 真:0371-68324728(自动) 。 通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郑州铁路局物资管理处。 五、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询价物资清单》中的物资数量为估算数量,会随生产计划调整而变更,我们将依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