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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可否只提供一份,单独装订 答:综合单价分析表可只提供二份,单独装订。 2、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投标文件分为几册装订,招标文件P164页目录编在一起,是否理解为全部装订成一册但根据后面商务标封面格式理解是否目录第1至13项装订成一册,取名投标函及技术标部分,第14项单独装成一册,取名为商务标部分请明确。 答:除综合单价分析表外,其他投标文件是否装订成一册,或二册,由投标人自定。 3、经咨询北京崇正华盛公司EPS系统事宜,现北京崇正华盛公司已停止生产EPS系统,请问同档次产品品牌如何界定是否可以再推荐一至两家 答:该单位全称为“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经了解该公司仍生产EPS系统。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均可。 4、招标清单二次照明系统“铝合金桥架100*100”(序号106),项目特征描述含支架制作安装,而招标编制说明(P7):本次工程量清单计价未考虑桥架的支架,支架由招标人安装”。请问铝合金桥架100*100的支架是否不用考虑,由招标人安装 答:按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已明确了含支架制作安装,按特征描述进行实施。 5、招标文件中《守法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随《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是否将上述内容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是否单独密封招标文件中无《开标一览表》格式,是否格式自定答:《开标一览表》即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随《守法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一并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同时,上述内容均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其他不变。 2015年5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