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路灯管理处委托,就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电缆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电缆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JHCG[2015]015
1.4 采购预算:228.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电缆采购项目 228.0000 0.0000 228.0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电缆 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相应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4月13日起至201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15aB);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电缆采购项目 40000.00 2015年04月27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04日13:00至2015年05月04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4:00: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五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路灯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15aB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洋
联系人: 高永明、王凌东
电话:
电话: 0411-82302112
传真:
传真: 0411-823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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