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0,000,000.00 714,826,587.42 25,059,041.37 98,793,397.48 2,672,369.39 1,021,351,395.66
法定代表人:张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光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若顺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0,000,000.00 712,919,311.07 25,059,041.37 102,129,455.86 1,020,107,808.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80,000,000.00 712,919,311.07 25,059,041.37 102,129,455.86 1,020,107,808.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658,000.00 19,862,560.00 -10,645,871.41 11,874,688.59
(一)净利润 25,354,120.70 25,354,120.70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5,354,120.70 25,354,120.7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658,000.00 19,862,560.00 22,520,56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658,000.00 18,659,160.00 21,317,16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1,203,400.00 1,203,400.00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5,999,992.11 -35,999,992.11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5,999,992.11 -35,999,992.11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2,658,000.00 732,781,871.07 25,059,041.37 91,483,584.45 1,031,982,496.89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180,000,000.00 736,062,616.33 17,401,499.69 83,611,580.71 1,017,075,696.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80,000,000.00 736,062,616.33 17,401,499.69 83,611,580.71 1,017,075,696.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3,143,305.26 7,657,541.68 18,517,875.15 3,032,111.57
(一)净利润 76,575,416.83 76,575,416.8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76,575,416.83 76,575,416.8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3,143,305.26 -23,143,305.26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23,143,305.26 -23,143,305.26
(四)利润分配 7,657,541.68 -58,057,541.68 -50,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657,541.68 -7,657,541.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50,400,000.00 -50,4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0,000,000.00 712,919,311.07 25,059,041.37 102,129,455.86 1,020,107,808.30
法定代表人:张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光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若顺
三、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2004年12月29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成立的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3月5日,根据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41759。201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0155。所属行
业为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0]1828号),公司通过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0股。根据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股本7200
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5股,共计转增108,000,000股,并于2011年5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180,000,000元。
2013年3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拟授予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36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
了备案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形成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经公司201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3年4月17
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根据公司激励对象的认购情况,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
人数进行了调整,将计划授予数量由368 万股(预留36.2 万股)调整为295.33 万股(预留29.53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为265.80万股,激励对象由84名调整为65名,并确定了2013年4月24日为授予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3年5月17日上市。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8,265.8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动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研发、制
造、销售及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主要产品为楼宇对讲系
统,智能家居,停车场系统,安防线缆。公司注册地: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总部办公地:广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
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
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
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
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
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
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