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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认真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标准,加快推进我市光纤到户建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工作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3年8月27日
附件:
关于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认真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加快推进我市光纤到户建设,同时,为规范我市住宅区住宅建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切实保障用户对信息通信业务的选择权,加强监管,确保光纤到户建设规范、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1.本市2013年4月1日之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2.按照“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和住宅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以及用户接入点用户侧以内配线设备、用户光缆、家居配线箱、终端盒、信息插座、户内线缆等,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设备间和电信间,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预算。
3.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单位应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涉及光纤到户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
4.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相关合同,对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开展施工和监理活动。
5.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涉及的通信管道、楼内光纤、设备间和电信间等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
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
(二)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
1.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建筑逐步实施光纤到户改造。市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的指导,积极组织编制光纤到户改造的实施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大对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配套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力度,对阻挠正常光纤到户改造的行为予以纠正,切实解决光纤到户改造入场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