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涉及面广,在具体工作中的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工作关系,不仅关系到**采购制度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采购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采购人员”)的健康成长。采购人员在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同时,应注意研究、分析**采购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及其特征,学会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并在复杂的关系中找到工作中的突破点和着力点,使各项工作都能健康有序地开展。笔者认为,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与其它采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采购当事人是指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采购机构是采购当事人之一,采购人员是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主要成员,正确处理好与其它采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对**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作用。一是要处理好与采购人的关系。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须委托**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也可以委托**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因此,采购人员在代表采购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处理好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其中重点是要解决好原则与服务的关系。首先,要遵循**采。购原则。要求采购人员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时,要按照**采购原则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有必要时还要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防止采购人在委托项目时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或者说给采购机构有意制造“陷阱”,造成自己工作的被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采购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和有意抵制采购活动的行为要严厉制止;在依法确定出采购结果后,要积极组织实施,禁止采购人无理抵制采购结果的行为发生。其次要尊重采购人,为采购人搞好服务。采购人由于受采购经验、技术水平、法制观念的限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程序可能不甚精通,难免在采购活动中有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发生,而采购人员在长期的采购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或者是在某些领域可能具有比采购人更多的知识,这就要求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要为采购人搞好服务。比如在对项目审查时,根据分析论证情况可以为采购人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使项目采购方案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物有所值原则;在确定项目采购结果时,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考虑采购人的意愿,使采购人满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要耐心作出解释,对采购人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工作漏洞要想方设法帮助其弥补,对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与供应商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要积极进行协调和处理。二是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供应商是**采购重要的当事人,**采购活动离不开供应商的参与,没有供应商参与的**采购市场是不健全的、也是不完善的。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和供应商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如何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和供应商保持适度的关系,是每一个采购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从笔者多年来的采购实践看,正确处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也应把握好原则和服务问题。首先是原则问题。采购人员所从事的每项活动,都可能要与供应商发生关系,如果不能把握好原则,就有可能造成工作失误。而这些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要将办事程序、制度、方式、标准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公平地对待参与采购活动的每一位供应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采购活动并依法确定出最公正的结果;同时,诚实信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如果采购人员失去诚信,可能会造成供应商也不讲诚信,采购活动会充满欺骗性,欺诈行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采购活动中,廉洁自律也是采购人员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在和供应商的交往中,要把握一定的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供应商保持一定距离,要抵制各种**,决不能贪图小便宜,更不能接受供应商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安排的宴请、高档消费等活动,要自觉维护采购人员的形象。其次,是服务问题。与供应商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不是说要和供应商断绝一切关系,老死不相往来,关键是要把握好适度原则。采购人员代表**机构从事采购活动,应站在**机关的角度为供应商搞好服务。在**采购活动中,要善待供应商,处理任何事情,都要设身处地多为供应商考虑。具体地说,就是为供应商自由进入**采购市场广开方便之门,为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采购工作的各种制度、程序、办法要向供应商公开,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包括在采购活动中的询问和质疑,要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范围内作好答复、处理;在办理与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务时,要始终保持**机关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克服官本位思想,坚决堵绝拿官腔、摆官架子作风和吃拿卡要的行为。
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在**采购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财政部门和有关负责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这些部门担负着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采购人员在从事**采购活动中,应正确处理好与这些部门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职能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确保**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更是采购人员规范采购行为的重要保证。《**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财政部门是负责**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加强对**采购的监督和管理,既是**赋予的职能,也是财政部门应有的职能,更是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职能,财政部门依法对**采购进行监督和管理,既可以推进**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又可促进**采购工作依法规范地开展;各级人民**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可以保证**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依法顺利实施;审计机关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当事人有关**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可以保证**采购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促进有关财经纪律的执行;监察机关对参与**采购活动的****、***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督,可以保证**采购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促使**采购行为的规范。二是要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采购人员在实施**采购活动中,要养成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监督的习惯,把自己所从事的活动置于健全的部门监督网络之中,使自己的行为不断规范。具体地说,就是在采购活动中,要自觉邀请职能部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对采购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编制采购文件、邀请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如招标、谈判、询价)、确定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组织采购项目验收、进行采购资金结算等环节,都要尽可能多地邀请职能部门派员进行监督,以确保采购活动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同时,还要为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方便,尽可能多地为监督机关及其监督人员提供完整、详实的项目实施资料和采购文件,确保监督渠道的通畅,使监督制度公开化、透明化,监督工作正常化、法制化,真正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