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全厂暖通、空调及生活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5-08-11 1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共 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全厂暖通、空调及生活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乌恰县境内,东距喀什约165km,北距乌恰县城约70km,距乌鲁木齐1606km,交通便利。本工程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1770.00m,总库容2.62亿m3,电站装机容量23.33MW×3,主坝最大坝高92.50m,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和发电引水系统、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0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 2.2.1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标 主要包括:共箱封闭母线本体(2000A 105米/三相、4000A 24米/三相)、发电机中性点消弧线圈设备、防潮硅胶呼吸器、电流互感器端子箱、温度检测装置端子箱、供货设备之间、元器件之间连接用的电线、电缆、规定 的专用工具、维修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专用工器具等。 2.2.2全厂暖通、空调及生活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标 主要包括:电散热器137台、电热风幕3台、防爆轴流(斜流)通风机11台、给排水设备、室外消防设备、柜式空调、防火阀、通风管道、设备的支架、埋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3.1.1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线设备专业制造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设备的业绩。 3.1.2全厂暖通、空调及生活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暖通设备专业制造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设备的业绩。 投标人所投上述相应标段设备(采购标)范围内的设备及外购外协的主要设备须具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如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投标人负责上述相应标段设备(采购标)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及验收、包装、保管、运输、装卸及保险、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安装(如有)、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
共箱封闭母线、空调等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0 17:24 点击: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