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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HW-150347-2
招标公告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江浦街道同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需电线电缆采购与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浦发改字[2012]459号 |
| 项目名称: |
江浦街道同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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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段名称: |
电线电缆采购与服务 |
| 招标数量: |
1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电线电缆 |
二、资格审查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提供投标产品CCC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4、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3A资信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
| 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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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绩要求: |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单项合同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情况,否则无效)。 |
| 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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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 / |
| 6)其他要求: |
| 1、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书面承诺书原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我公司承诺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6)我公司承诺在南京地区有完整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2、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资审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二副,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原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
| 2、联合体投标: |
| 否 |
| 3、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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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发售
| 1、发售时间: |
2015年08月05日至201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
| 2、发售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中后二楼(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3、招标文件售价: |
800.00 元 |
五、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9月06日 10:00 |
|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1227室 |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交相关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不视同原件。 (2) 投标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U盘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 |
| 邮编: |
210000 |
| 联系人: |
钱工 |
| 电话: |
025-58537604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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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
| 邮编: |
210009 |
| 联系人: |
张子恺 |
| 电话: |
025-83308343-604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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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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